第七十三章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下
第4章 欲迷
第26节 第七十三章 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下)
“没什么大事,旁边就有一家医院,医生说动静脉都没有破,不要紧的,这会儿正在包。”
“那好,让她休息几天再来上班吧。”
“我帮你把地上的血擦了吧。”温莎说着就要动手。
我说:“温莎,这些活让其他服务员干,你别管。”
温莎略一迟疑,然后说:“那我就走了。”
我一扫梁娟娟胡闹带来的烦燥,心中好象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七彩霓虹,高兴得象小孩一般在办公室里唱呀跳呀。我突然感到,其实我也善良,我也纯真,我也可爱。漫漫的黄沙、茫茫的戈壁使我失去了青春,变得蛮荒、粗砺、野性;浮躁的都市、糜烂的生活使我迷失了人性,变得纵欲、嗜血、赌命。多少年来我都不知道我还是不是一个人,抑或是一个其他的什么东西,象公兽一样的追逐女人,象游尸一样的梦生梦死。
现实总是让人沉醉,现实同样会让人觉醒,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要醒过来了
沙胖子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钻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一般“首长,首长,是不是要开除梁娟娟?”
“谁说要开除梁娟娟了?”我奇怪地看着他。
沙胖子下子慌了“首长,刚才你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我说“沙胖同志,你应该干你该干的事,这一滩污血秽渍你难道没有看见?不该你操心的事费尽心思干嘛呀。”
“是,首长。”沙胖子说着出去叫了两个服务员将我的办公室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间这么善变了,从来我都是一意孤行的。是什么让我改变呢?
长期以来,痛苦喜欢独自一人承受,欢乐往往喜欢与人分享,这一点我没有变。在今天这样快乐的时候,我自然想到了温雪玉。大地震那天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温雪玉,知道她没事后,我才安心。
我拨通了温雪玉的电话:“雪玉,我是山峰。”
“我知道你是山峰。”温雪玉说。
“我想约你玩,咱们去坐快艇吧。”
“好呀,下午下班我们码头见。”
飞驰的快艇、狂野的湖风、粉红的夕阳,我和温雪玉相互搂抱,象初恋时一般,一任快艇载着我们无尽地颠簸。初夏的j湖湖水丰瀛,但湖风颇凉,吹得人头发晕。我问,雪玉,冷吗?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说有你在我就不冷。
我想起戈壁滩的漠风,想起了在红沟时写的那篇猎猎漠风
生活在沙漠,不认识漠风的人肯定是白痴。在那伟大的强劲的力面前,不管你是如何自大,不管你是如何清高,也不管你如何想一展雄心与自然与人与社会试比高低,你都得认输。
我最初认识漠风,还是年少的时候。那阵子,在西北的军营里,我属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属于一个从不向权势,不向关系,不向漠风以及其他一切东西低头的家伙。然而,不久我就领略到了漠风的厉害,它无情地毫不犹豫地撕坏我的面容,使我还算白净还算英俊的脸褪了一层皮。操课之后,我平端镜子,灰心极了,望着自己的丑陋,第一次感到无法与自然与沙漠抗衡。天是那样的高,地是那样的厚,我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粒尘埃,一粒被漠风吹来吹去的尘埃。呵,我服了你,漠风,我向你顶礼膜拜!
再一次认识漠风,我已经成了沙漠之子。长时间的荒漠生活,使我习惯了漠风的摧残,习惯了漠风的凌辱。我变成了一个受虐狂,一离开漠风,生活便顿时失去味道。我对漠风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感情。望着漠风塑造的漠野、沙生植物、雕刻一般的沙漠汉子,我每每要流出眼泪。呵,漠风,你是真正的男人的情人哟!
我虽然把你看作了我的情人,但是,漠风,我还是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你顶礼膜拜。因为我们住的院子,简直是“沙漠之舟”我住的那间房子,也不过是“沙漠之舟”的一个小小的仓位。在那些夜晚,漠风挟着沙粒不停在敲打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就象是一架破锅,发出一种似大非大,似小非小的令人烦躁的声响,噼呖叭啦,稀里哗啦,不停地与我这个神经衰弱的人交谈,我实在是瞌睡了嘛,它还是喋喋不休,比那些叙叙叨叨的女人还令人讨厌几倍、几十倍、几百倍。于是我就告饶,于是我就适应,后来终于睡着了,并成为一种习惯。
这就是漠风,无形,但真真切切地存在;无意,但可以摧毁一切想要摧毁的东西;无情,但可以把每一个沙漠汉子锻炼得很坚强。那次历险之后,我对漠风的粗犷无羁,对漠风的野性难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不知怎么的,从那以后,我不但没有被漠风吓住,反面产生一种渴望,渴望再一次到漠风的怀抱里,去体验那种只有男子汉才能领略到的刺激。
猎猎漠风,你成为我人生实实在在的梦!
文章比较长,在这里有删节。文中的最初认识漠风与再一次认识漠风句,是我创作这篇散文时为了文章的起伏而虚构的。记得当年拿着发表有这篇散文的报纸在朱丽莎跟前炫耀、显摆时,朱丽莎赞不绝口,连连说好文章,豪放、阳刚、激情澎湃!——
nul 第4章 欲迷
第26节 第七十三章 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下)
“没什么大事,旁边就有一家医院,医生说动静脉都没有破,不要紧的,这会儿正在包。”
“那好,让她休息几天再来上班吧。”
“我帮你把地上的血擦了吧。”温莎说着就要动手。
我说:“温莎,这些活让其他服务员干,你别管。”
温莎略一迟疑,然后说:“那我就走了。”
我一扫梁娟娟胡闹带来的烦燥,心中好象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七彩霓虹,高兴得象小孩一般在办公室里唱呀跳呀。我突然感到,其实我也善良,我也纯真,我也可爱。漫漫的黄沙、茫茫的戈壁使我失去了青春,变得蛮荒、粗砺、野性;浮躁的都市、糜烂的生活使我迷失了人性,变得纵欲、嗜血、赌命。多少年来我都不知道我还是不是一个人,抑或是一个其他的什么东西,象公兽一样的追逐女人,象游尸一样的梦生梦死。
现实总是让人沉醉,现实同样会让人觉醒,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要醒过来了
沙胖子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钻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一般“首长,首长,是不是要开除梁娟娟?”
“谁说要开除梁娟娟了?”我奇怪地看着他。
沙胖子下子慌了“首长,刚才你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我说“沙胖同志,你应该干你该干的事,这一滩污血秽渍你难道没有看见?不该你操心的事费尽心思干嘛呀。”
“是,首长。”沙胖子说着出去叫了两个服务员将我的办公室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间这么善变了,从来我都是一意孤行的。是什么让我改变呢?
长期以来,痛苦喜欢独自一人承受,欢乐往往喜欢与人分享,这一点我没有变。在今天这样快乐的时候,我自然想到了温雪玉。大地震那天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温雪玉,知道她没事后,我才安心。
我拨通了温雪玉的电话:“雪玉,我是山峰。”
“我知道你是山峰。”温雪玉说。
“我想约你玩,咱们去坐快艇吧。”
“好呀,下午下班我们码头见。”
飞驰的快艇、狂野的湖风、粉红的夕阳,我和温雪玉相互搂抱,象初恋时一般,一任快艇载着我们无尽地颠簸。初夏的j湖湖水丰瀛,但湖风颇凉,吹得人头发晕。我问,雪玉,冷吗?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说有你在我就不冷。
我想起戈壁滩的漠风,想起了在红沟时写的那篇猎猎漠风
生活在沙漠,不认识漠风的人肯定是白痴。在那伟大的强劲的力面前,不管你是如何自大,不管你是如何清高,也不管你如何想一展雄心与自然与人与社会试比高低,你都得认输。
我最初认识漠风,还是年少的时候。那阵子,在西北的军营里,我属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属于一个从不向权势,不向关系,不向漠风以及其他一切东西低头的家伙。然而,不久我就领略到了漠风的厉害,它无情地毫不犹豫地撕坏我的面容,使我还算白净还算英俊的脸褪了一层皮。操课之后,我平端镜子,灰心极了,望着自己的丑陋,第一次感到无法与自然与沙漠抗衡。天是那样的高,地是那样的厚,我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粒尘埃,一粒被漠风吹来吹去的尘埃。呵,我服了你,漠风,我向你顶礼膜拜!
再一次认识漠风,我已经成了沙漠之子。长时间的荒漠生活,使我习惯了漠风的摧残,习惯了漠风的凌辱。我变成了一个受虐狂,一离开漠风,生活便顿时失去味道。我对漠风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感情。望着漠风塑造的漠野、沙生植物、雕刻一般的沙漠汉子,我每每要流出眼泪。呵,漠风,你是真正的男人的情人哟!
我虽然把你看作了我的情人,但是,漠风,我还是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你顶礼膜拜。因为我们住的院子,简直是“沙漠之舟”我住的那间房子,也不过是“沙漠之舟”的一个小小的仓位。在那些夜晚,漠风挟着沙粒不停在敲打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就象是一架破锅,发出一种似大非大,似小非小的令人烦躁的声响,噼呖叭啦,稀里哗啦,不停地与我这个神经衰弱的人交谈,我实在是瞌睡了嘛,它还是喋喋不休,比那些叙叙叨叨的女人还令人讨厌几倍、几十倍、几百倍。于是我就告饶,于是我就适应,后来终于睡着了,并成为一种习惯。
这就是漠风,无形,但真真切切地存在;无意,但可以摧毁一切想要摧毁的东西;无情,但可以把每一个沙漠汉子锻炼得很坚强。那次历险之后,我对漠风的粗犷无羁,对漠风的野性难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不知怎么的,从那以后,我不但没有被漠风吓住,反面产生一种渴望,渴望再一次到漠风的怀抱里,去体验那种只有男子汉才能领略到的刺激。
猎猎漠风,你成为我人生实实在在的梦!
文章比较长,在这里有删节。文中的最初认识漠风与再一次认识漠风句,是我创作这篇散文时为了文章的起伏而虚构的。记得当年拿着发表有这篇散文的报纸在朱丽莎跟前炫耀、显摆时,朱丽莎赞不绝口,连连说好文章,豪放、阳刚、激情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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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七十三章 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下)
“没什么大事,旁边就有一家医院,医生说动静脉都没有破,不要紧的,这会儿正在包。”
“那好,让她休息几天再来上班吧。”
“我帮你把地上的血擦了吧。”温莎说着就要动手。
我说:“温莎,这些活让其他服务员干,你别管。”
温莎略一迟疑,然后说:“那我就走了。”
我一扫梁娟娟胡闹带来的烦燥,心中好象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七彩霓虹,高兴得象小孩一般在办公室里唱呀跳呀。我突然感到,其实我也善良,我也纯真,我也可爱。漫漫的黄沙、茫茫的戈壁使我失去了青春,变得蛮荒、粗砺、野性;浮躁的都市、糜烂的生活使我迷失了人性,变得纵欲、嗜血、赌命。多少年来我都不知道我还是不是一个人,抑或是一个其他的什么东西,象公兽一样的追逐女人,象游尸一样的梦生梦死。
现实总是让人沉醉,现实同样会让人觉醒,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要醒过来了
沙胖子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钻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一般“首长,首长,是不是要开除梁娟娟?”
“谁说要开除梁娟娟了?”我奇怪地看着他。
沙胖子下子慌了“首长,刚才你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我说“沙胖同志,你应该干你该干的事,这一滩污血秽渍你难道没有看见?不该你操心的事费尽心思干嘛呀。”
“是,首长。”沙胖子说着出去叫了两个服务员将我的办公室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间这么善变了,从来我都是一意孤行的。是什么让我改变呢?
长期以来,痛苦喜欢独自一人承受,欢乐往往喜欢与人分享,这一点我没有变。在今天这样快乐的时候,我自然想到了温雪玉。大地震那天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温雪玉,知道她没事后,我才安心。
我拨通了温雪玉的电话:“雪玉,我是山峰。”
“我知道你是山峰。”温雪玉说。
“我想约你玩,咱们去坐快艇吧。”
“好呀,下午下班我们码头见。”
飞驰的快艇、狂野的湖风、粉红的夕阳,我和温雪玉相互搂抱,象初恋时一般,一任快艇载着我们无尽地颠簸。初夏的j湖湖水丰瀛,但湖风颇凉,吹得人头发晕。我问,雪玉,冷吗?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说有你在我就不冷。
我想起戈壁滩的漠风,想起了在红沟时写的那篇猎猎漠风
生活在沙漠,不认识漠风的人肯定是白痴。在那伟大的强劲的力面前,不管你是如何自大,不管你是如何清高,也不管你如何想一展雄心与自然与人与社会试比高低,你都得认输。
我最初认识漠风,还是年少的时候。那阵子,在西北的军营里,我属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属于一个从不向权势,不向关系,不向漠风以及其他一切东西低头的家伙。然而,不久我就领略到了漠风的厉害,它无情地毫不犹豫地撕坏我的面容,使我还算白净还算英俊的脸褪了一层皮。操课之后,我平端镜子,灰心极了,望着自己的丑陋,第一次感到无法与自然与沙漠抗衡。天是那样的高,地是那样的厚,我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粒尘埃,一粒被漠风吹来吹去的尘埃。呵,我服了你,漠风,我向你顶礼膜拜!
再一次认识漠风,我已经成了沙漠之子。长时间的荒漠生活,使我习惯了漠风的摧残,习惯了漠风的凌辱。我变成了一个受虐狂,一离开漠风,生活便顿时失去味道。我对漠风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感情。望着漠风塑造的漠野、沙生植物、雕刻一般的沙漠汉子,我每每要流出眼泪。呵,漠风,你是真正的男人的情人哟!
我虽然把你看作了我的情人,但是,漠风,我还是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你顶礼膜拜。因为我们住的院子,简直是“沙漠之舟”我住的那间房子,也不过是“沙漠之舟”的一个小小的仓位。在那些夜晚,漠风挟着沙粒不停在敲打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就象是一架破锅,发出一种似大非大,似小非小的令人烦躁的声响,噼呖叭啦,稀里哗啦,不停地与我这个神经衰弱的人交谈,我实在是瞌睡了嘛,它还是喋喋不休,比那些叙叙叨叨的女人还令人讨厌几倍、几十倍、几百倍。于是我就告饶,于是我就适应,后来终于睡着了,并成为一种习惯。
这就是漠风,无形,但真真切切地存在;无意,但可以摧毁一切想要摧毁的东西;无情,但可以把每一个沙漠汉子锻炼得很坚强。那次历险之后,我对漠风的粗犷无羁,对漠风的野性难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不知怎么的,从那以后,我不但没有被漠风吓住,反面产生一种渴望,渴望再一次到漠风的怀抱里,去体验那种只有男子汉才能领略到的刺激。
猎猎漠风,你成为我人生实实在在的梦!
文章比较长,在这里有删节。文中的最初认识漠风与再一次认识漠风句,是我创作这篇散文时为了文章的起伏而虚构的。记得当年拿着发表有这篇散文的报纸在朱丽莎跟前炫耀、显摆时,朱丽莎赞不绝口,连连说好文章,豪放、阳刚、激情澎湃!——
nul 第4章 欲迷
第26节 第七十三章 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下)
“没什么大事,旁边就有一家医院,医生说动静脉都没有破,不要紧的,这会儿正在包。”
“那好,让她休息几天再来上班吧。”
“我帮你把地上的血擦了吧。”温莎说着就要动手。
我说:“温莎,这些活让其他服务员干,你别管。”
温莎略一迟疑,然后说:“那我就走了。”
我一扫梁娟娟胡闹带来的烦燥,心中好象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七彩霓虹,高兴得象小孩一般在办公室里唱呀跳呀。我突然感到,其实我也善良,我也纯真,我也可爱。漫漫的黄沙、茫茫的戈壁使我失去了青春,变得蛮荒、粗砺、野性;浮躁的都市、糜烂的生活使我迷失了人性,变得纵欲、嗜血、赌命。多少年来我都不知道我还是不是一个人,抑或是一个其他的什么东西,象公兽一样的追逐女人,象游尸一样的梦生梦死。
现实总是让人沉醉,现实同样会让人觉醒,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要醒过来了
沙胖子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钻了进来,他的声音仿佛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一般“首长,首长,是不是要开除梁娟娟?”
“谁说要开除梁娟娟了?”我奇怪地看着他。
沙胖子下子慌了“首长,刚才你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我说“沙胖同志,你应该干你该干的事,这一滩污血秽渍你难道没有看见?不该你操心的事费尽心思干嘛呀。”
“是,首长。”沙胖子说着出去叫了两个服务员将我的办公室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间这么善变了,从来我都是一意孤行的。是什么让我改变呢?
长期以来,痛苦喜欢独自一人承受,欢乐往往喜欢与人分享,这一点我没有变。在今天这样快乐的时候,我自然想到了温雪玉。大地震那天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温雪玉,知道她没事后,我才安心。
我拨通了温雪玉的电话:“雪玉,我是山峰。”
“我知道你是山峰。”温雪玉说。
“我想约你玩,咱们去坐快艇吧。”
“好呀,下午下班我们码头见。”
飞驰的快艇、狂野的湖风、粉红的夕阳,我和温雪玉相互搂抱,象初恋时一般,一任快艇载着我们无尽地颠簸。初夏的j湖湖水丰瀛,但湖风颇凉,吹得人头发晕。我问,雪玉,冷吗?温雪玉将我搂得更紧,说有你在我就不冷。
我想起戈壁滩的漠风,想起了在红沟时写的那篇猎猎漠风
生活在沙漠,不认识漠风的人肯定是白痴。在那伟大的强劲的力面前,不管你是如何自大,不管你是如何清高,也不管你如何想一展雄心与自然与人与社会试比高低,你都得认输。
我最初认识漠风,还是年少的时候。那阵子,在西北的军营里,我属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属于一个从不向权势,不向关系,不向漠风以及其他一切东西低头的家伙。然而,不久我就领略到了漠风的厉害,它无情地毫不犹豫地撕坏我的面容,使我还算白净还算英俊的脸褪了一层皮。操课之后,我平端镜子,灰心极了,望着自己的丑陋,第一次感到无法与自然与沙漠抗衡。天是那样的高,地是那样的厚,我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粒尘埃,一粒被漠风吹来吹去的尘埃。呵,我服了你,漠风,我向你顶礼膜拜!
再一次认识漠风,我已经成了沙漠之子。长时间的荒漠生活,使我习惯了漠风的摧残,习惯了漠风的凌辱。我变成了一个受虐狂,一离开漠风,生活便顿时失去味道。我对漠风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感情。望着漠风塑造的漠野、沙生植物、雕刻一般的沙漠汉子,我每每要流出眼泪。呵,漠风,你是真正的男人的情人哟!
我虽然把你看作了我的情人,但是,漠风,我还是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你顶礼膜拜。因为我们住的院子,简直是“沙漠之舟”我住的那间房子,也不过是“沙漠之舟”的一个小小的仓位。在那些夜晚,漠风挟着沙粒不停在敲打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就象是一架破锅,发出一种似大非大,似小非小的令人烦躁的声响,噼呖叭啦,稀里哗啦,不停地与我这个神经衰弱的人交谈,我实在是瞌睡了嘛,它还是喋喋不休,比那些叙叙叨叨的女人还令人讨厌几倍、几十倍、几百倍。于是我就告饶,于是我就适应,后来终于睡着了,并成为一种习惯。
这就是漠风,无形,但真真切切地存在;无意,但可以摧毁一切想要摧毁的东西;无情,但可以把每一个沙漠汉子锻炼得很坚强。那次历险之后,我对漠风的粗犷无羁,对漠风的野性难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不知怎么的,从那以后,我不但没有被漠风吓住,反面产生一种渴望,渴望再一次到漠风的怀抱里,去体验那种只有男子汉才能领略到的刺激。
猎猎漠风,你成为我人生实实在在的梦!
文章比较长,在这里有删节。文中的最初认识漠风与再一次认识漠风句,是我创作这篇散文时为了文章的起伏而虚构的。记得当年拿着发表有这篇散文的报纸在朱丽莎跟前炫耀、显摆时,朱丽莎赞不绝口,连连说好文章,豪放、阳刚、激情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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