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追踪
云玥拿出一个白色的球球,向着渔老显摆。“此物名曰樟脑,产于极南烟瘴之地,家师偶然得之炼制药丸数枚。普通的蛇虫鼠蚁见到此药丸如见煞星,避之恐有不及。咸阳什么都好,只是白蚁横行。小子就在衣柜里放置了这种药丸,恰巧今天赵江又没有衣物。所以……”
“所以赵江就穿了这种沾满樟脑味道的衣服招摇过市,你只需利用猎犬追踪就能找到墨门在咸阳的秘密堂口。”到底是成了精的老狐狸,话不用说透,最喜欢和这样的聪明人谈事情——省事!
“只是你忘记了那天他用什么方法在猎犬的追踪下脱身?”渔老似笑非笑的看着云玥。
战国年月,老虎狗熊一类的野兽满山乱窜。野生动物保护法在这年月没有任何市场,人口的严重不足导致许多地方都是未加开发的蛮荒之地。以赵江的能耐,上山打几只老虎不过是小事情一桩而已。
“渔老你也忘记了,咱家不但有猎犬还有只豹子。”云玥看了一眼趴在屋脊上晒日光浴的小白,对付猛兽自然也要找猛兽。尽管老虎是森林中高一个等级的存在,但小白,明显有初生牛犊的气势。云玥用没收的那根老虎睾丸实验过,结果是小白差一点儿将那东西当牛肉干吃掉。狗鼻子很灵,豹子的鼻子同样很灵,小白的嗅觉甚至能够完爆猎犬。对于这个几乎成精的家伙来说,追踪衣服里藏了樟脑的赵江简直易如反掌。
“呵呵!老夫倒是忘了这个家伙,不过得罪墨门这样的门派实为不智。墨门好勇斗狠之辈层出不穷,若是云侯派出人马前去围剿?”
“您老能说出这样的话,证明是真的在为云家着想。的确啊!墨门分布六国,乃是诸子百家之中一个比较强大的门派。贸然得罪实属不知。所以云玥打算与墨门合作。”
“合作?那赵江要的可是我与老杂毛的项上人头,侯爷难道打算将我等的人头交出去?”渔老顿时不蛋定了,虽然活了一大把的年纪但他心中有一个极其强大的呐喊。那就是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云玥若是想拿自己的人头换清净,渔老打断先让云玥不清净一下。
“哪里!哪里!先生师承兵法大家戈离。想当年戈离先生几乎以一人之力独抗大赵五千精骑。如此本事,真是可遇而不可求。云玥得先生相助,乃是天大的福气,又怎么会自断臂膀。”
“哦!那云侯所言合作又是什么意思?”渔老有些糊涂起来。
“墨家十大教义。尚同、尚贤、非攻、兼爱、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用、节葬。所为何事,无非是想成为得道真人。
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呼吸精气。独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此其道生。
中古之时,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于阴阳,调于四时,去世离俗。积精全神,游行天地之间,视听八达之外。此盖益其寿命而强者也。亦归于真人。
其次有圣人者,处天地之和,从八风之理,适嗜欲于世俗之间,无恚嗔之心,行不欲离于世,被服章,举不欲观于俗,外不劳形于事。内无思想之患,以恬愉为务。以自得为功,形体不敝。精神不散,亦可以百数。
其次有贤人者,法则天地,象似日月,辨列星辰,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从上古合同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云玥似乎是随口念出来一般,渔老却双目圆睁如见鬼魅。手指颤颤巍巍的指着云玥,中风似的上下颤抖。
“此乃墨门中的隐秘,非墨门长老而不可闻。你是如何知晓的?”
云玥心中暗笑,老爹当年喜欢养生。黄帝内经这样的中医学经典图书怎么会不研读一点儿,现在拿出来忽悠这帮战国土鳖正合适,看到渔老的模样就知道,这些土鳖吃的就是这一套玄玄乎乎的玩意儿。
“这有何难,云玥还知道海外有仙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山上住着神仙之人,每日尽饮不老之泉采食长生之果。”既然开始忽悠,索性忽悠得大一些。反正这些日后,有一个叫做徐福的家伙还要拿来忽悠伟大的始皇帝陛下。呃……那个以前叫做荆二的碎催!
“你是阴阳家的门人?”渔老捋着胡子忽然蛋定下来,这套理论他听人说起过。那人便是战国时代著名神棍邹衍,渔老等人注意云玥还是要谢谢这位古天文学家。
“呵呵!云玥自幼师从山中异人,区区玄学不足道哉!找到墨门的据点,云玥愿亲自上门用一处神仙地的详细图样相告。以墨门的能力,完全可以自行前去寻找。”云玥决定撒一个弥天大谎,反正编造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师傅出来。再给这位师傅加些神话色彩,也只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你真的愿意提出这样的交换条件?你可知墨门的强大,若是你日哄墨家矩子,那后果绝对是你云家承受不起的。”老家伙眼珠一转,便想到了云玥是要忽悠墨家。
“云玥去过极西之地的茫茫雪山,那里是天下第一高峰。据说攀爬上去的人,可以获得超凡的能力。不过天威赫赫,能够爬上去者寥寥无几。无有绝大毅力者不可靠近!
云玥也曾远赴海外下九洋捉鳖,观数十万斤吞舟之鱼而不惊。区区海外仙山云玥也曾随家师云游过。所幸之地,不过尔尔!”云玥摆出一副极度装13的神情,看得渔老半信半疑,不知道相信这个侯爷好还是不相信的好。
上辈子珠穆朗玛峰,乞力马扎罗山,还有勃朗峰云玥都征服过。休闲旅行,澳洲的大堡礁他也去过。见过世界上最大的蓝鲸,也在浅滩潜水之时跟大海龟嬉戏。
原则上来说,云玥并没有欺骗渔老。而且那海外仙山云玥也的确去过蓬莱岛。至于那方丈瀛洲嘛……不是说只告诉一处地方么?云玥准备将目标定得远大一些,中途岛也好夏威夷也好。最好这些墨门的家伙能够征服海洋,一路漂洋过海到达美洲大陆。话说这帮家伙应该比印加人要聪明很多。至少中原大地已然使用了许多年的轮子,玛雅人建造了恢宏的金字塔。可直到灭绝。依然不会使用轮子这样的工具。
放着墨门这种有行动力,创造力和破坏力的探险家在中原混战中搅局。还不如让他们为玛雅人的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来得实在。若是有人能够将玉米与土豆这样的天然粮种带回来,云玥更是拍手称快。毕竟中原大地要养活更多的人口,还是需要这些高产粮食。
见云玥神情决绝不似作伪,渔老慢慢的开始相信眼前这个年青人去过那种神秘之地。
“极西之地有大雪山?还是天下第一高峰?比昆仑山还要高?”在渔老的知识范畴中,昆仑山乃是万山之祖。任何山脉都高不过昆仑山去,怎么会有山峰比昆仑山还要高。
“那山峰名叫珠穆朗玛峰。乃是这世上第一高峰。比咱们这里高出近两万里,山下春暖花开山顶却是终年积雪。从山脚走到山腰,便可感知由春到冬。那里的山风可以将人吹飞,山脚有毛人出没。听说那毛人,浑身长满白毛似人一般直立行走。”云玥索性拿喜马拉雅野人开始忽悠,反正按照现在的技术条件去那里就是作死。
云玥可不认为,墨门的家伙上了青藏高原。还能在喜马拉雅山里来去自如,后世那里尚属不毛之地,在战国应该更是人类禁区。
渔老深一脚浅一脚的从云玥的书房中走了出去,云玥给的信息量太大。这位老人家需要好好消化一番。举目无亲的渔老只有去找扁鹊这位老基友,寻找一下存在感。
小白很不满意,云玥用皮绳子将自己拴住的做法。大白天的这样走在街上很丢人。对豹子的尊严是一种严重伤害。
摇头尾巴晃咆哮着抗议,云玥很同情但还是给它拴上了皮绳子。毕竟是猛兽啊足足有八十斤重,上了街万一伤到人可就不好了。自己在咸阳属于初来乍到,还是不要留一个纨绔的恶名比较好。
被人当做警犬使用,小白尽管十分不满。但在香甜的牛肉干**下,还是嗅了嗅云玥手中的樟脑丸。沿着大街开始搜寻这恼人的气味儿。
一路顺着玄武大街前行,拐了七八道弯儿。居然拐到了朱雀大街,径直由南门出了城。
“兄弟,你这靠谱么?这豹子不是猎犬。不如哥哥我回去牵几只猎犬来?”乌孙季长对小白的本事深表怀疑,一只豹子不去祸害那些野兔山鸡。跟猎犬抢活干。专业上,好像不怎么对口。
小白似乎听懂了乌孙季长的话。对着乌孙大爷意味深长的秀了一下獠牙。唬得乌孙季长一个激灵,赵江的下场有木共睹。小白绝对是一个惹不起的存在,不管有没有必要,还是不要惹这位祖宗的好。
赵江在云家的日子,实在是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看到墨门第一杀手都落得如此下场,云家的杀才们再也不敢小觑这只白色的大猫。
沿着大路前行三四里路,小白在一处气势恢宏的府邸前停了下来。这座府邸门阔墙高,两根巨柱支起恢宏的门楼,朱红色的大门上镶着两个狰狞的铜兽头。嘴里还叼着两个硕大的圆环,光看这门环的用料。接够得上一户普通人家吃用一年的。
门上没有铜钉,证明这里不是官宦或者是贵族的府邸。云玥有些奇怪,这地方有些不伦不类。一般来说如此巨宅,都得是有实力的官宦或者贵族府邸。为何这里却大有不同呢?
门旁两侧站着七八名孔武有力的壮汉,一辆双御马车缓缓驶来。车上一名管家似的的人物亮了亮玉牌,便有壮汉打开大门。双御马车就这样隆隆的赶了进去。
这什么地方出入还要腰牌?若是说这里是墨家的据点,似乎也太明目张胆了些。
回头看了看乌孙季长,这货比自己早来咸阳。多少也交了些狐朋狗友,或许他会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看了看门楣,乌孙季长便是一缩脖子。
“兄弟,这便是咸阳最为顶级的窑子。不过这里面听说引有汤泉,歌舞姬又是六国甄选而来的绝色,内里陈设更是奢华无比。所以,非权贵之人不得入内。你没看刚刚那辆双御马车,那都是出示了玉牌才允许入内。兄弟你也别在这里闹事,听说这里是华阳夫人的亲哥哥,阳泉君所有的产业。咸阳城里的大小混混,没一个敢在这里闹事。”
阳泉君,吕不韦奇货可居事业的关键一环。吕不韦正是说动了这个人,这才递话给华阳夫人。在这姐弟俩的帮助下,异人终于成为大秦帝国的继承者。而这位阳泉君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不但封君而且分到了大量的钱财与土地。让人感觉奇怪的是,这位国舅大人却没有被封赏一官半职。这是一个没有丝毫心理顾忌的人,或者是正因为如此,这才在咸阳城干起了这样的买卖。
贵族就是贵族,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尊则。其中大部分条款来自,被人尊崇得无以复加的周礼。无论从哪方面讲,一个贵族出来开窑子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就好比在邯郸时,少原君入股百花楼也是偷偷摸摸。没人干这种色情行业,仍然心安理得的大声鼓噪。
“难道这里便是墨家的据点?”云玥远远的看着这座占地极广的宅院不禁窒住。
小白张牙舞爪的想要上前,却被云玥死死勒住。颇为有些恼恨,吼叫声连连响起显得暴躁不堪。
“兄弟阳泉君惹不起,砸门还是……”
话没说完,便有一个管家一般的家人。走出朱漆大门,却见云玥正在那里遥望自己,赶忙紧跑几步来到近前。
“昌平君见过云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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