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上阶法器
沈帆持续的将法力注入手中的火凤金戒之中,他并不清楚这件法器的用途跟使用方法,只能用最笨最原始的来慢慢试验。

这枚法器戒身很是普通,只是精铜罢了,但上面镶嵌的那块硕大红宝石却是不凡。原先就在不停的散发着一丝丝灵气波动的红宝石,在受到沈帆法力灌输后,光华大作。

如同赤日初生时的那种炫目光辉,熔岩迸发时的炎烈炙热,沈帆的掌心感受到了丝丝的躺意。

火凤金戒持续的汲取着沈帆体内的法力,让他渐渐的有些惊慌起来这种趋势并没有停缓的意向,他体内的法力流水般的灌上火凤金戒。

“该死的!这法器怎么如此邪门,难道是一件中阶法器不成?”

作为仅仅拥有一件低阶法器黑铁双环的沈帆来说,更高阶的法器拥有怎样的能力他并不是很清楚。操控使用黑铁耗费的法力可是很微薄,大概就跟释放一个初阶低级的法术差不多。但在最初的一惊过后,他很快心头又涌起了一阵喜悦。这种有别于黑铁双环的现象,不正是说明火凤金戒不仅仅是一件低阶法器吗。

大概足足被汲取了体内一半的法力之后,这件火凤金戒才是停了下来。一段信息涌入了他的脑海中,让沈帆在下一刻马上得知了火凤金戒的用途。

“这枚戒指,居然是一件上阶法器!”

沈帆大惊失色,这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要知道,在广禅门三年一次的门内小比中,拥有上阶法器的弟子在内门弟子当中也并不在多数,只有少数几个弟子能够拥有。

想想楚天就知道,这么多年的积累身上也不过两件低阶法器,想要购置一件中阶法器,但每次都被那惊人的价格给吓退了。

只要带上火凤金戒,持有者在施展火系法术时速度能够更快,消耗的法力也能相对少些,火系法术的威力也会增大对于火系修仙者,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上阶法器,几乎能倍增一倍的战力。

但放在沈帆身上,用处无疑就小了许多,他主修的金刚诀是金系功法,对于火系法术也并没有多精深的掌握。不曾拥有火灵根的他,在晋升金丹期修士之前对于火系功法的修炼都是事倍功半的,而且就算如何精研,也只能掌握几个初阶中低级的法术。

好在这枚火凤金戒还有其他的用途,否则沈帆就只有想办法将它出售,去换取灵石或是其他适合自身的法器了。

荆火盾,每天可不耗费任何法力通过火凤金戒中施展出一面荆火盾,防护效果等同于初阶中级防护法术。

沈帆将火凤金戒戴上左手的食指,拥有这枚火凤金戒自己的保命能力又多了一分。虽然这样简陋的能力,跟它上阶法器的身份很是不符。

“也许,用它来换取一件适合自己的上阶法器或是两三件中阶法器,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帆想到了楚天以前提起过的集风镇,哪里有这整个梁州最热闹的修士坊 市,拥有各样你所需的物品。广禅门后山的那个交易区规模太小了,没有能力吃下自己手上的这枚火凤金戒,而且在那出手,若是被有心人注意上,这件上阶法器的来历也很难说清楚。

虽然定下了用火凤金戒换取其他的法器的打算,但沈帆并没有急着将此付诸于行动的冲动。他很清楚,以自己的修为拥有上阶法器暴露在其他修士面前可不是一件好事情,这是一块足以引起他人眼红的烫手山芋,为此杀人越货也未必不可能。

一件上阶法器,价值往往都逾千灵石,这对于大多数的修仙者来说简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而当它出现在沈帆这样只有炼气期八层修为的修士手上时,引发贪婪修士的邪念也很正常。

为了保险起见,沈帆还是决定等自己修为再高些的时候,再前往集风镇。

弄清了火凤金戒的用途阶位,沈帆的心思又回到了眼前的些许琐事上来有了沈帆的撑腰许诺,木执事准备在近些天内就准备夺权上位,事实上若不是为了顾忌三少爷母系家族的势力,木执事这方的实力本就不弱于对方。

将“大通商行”掌控到自己手中,最起码让他们替自己做些事情,比如收集些只要耗费精力时间就能得到的材料,殆命修士遗留在凡俗的法器之类。

至于会遇到的麻烦,沈帆根本就没考虑太多。

低调、小心,那也是他面对修士时的处事法则,如果只是面对些凡人都要瞻前顾后,胆战心惊的,还如何在修仙之路上走下去。

“敢于反抗的,通通杀了就是!”沈帆掌心冒出几段锐利金刃,寒光闪烁,在不想让自己修仙者身份被太多人知道的情况下,适当展现下血腥手段还是很有必要的。

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从山村中走出的早熟少年不知从何时起对凡人性命已经丝毫不挂于心,即便他从来没有杀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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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匹健马疾驰而来,从并不宽绰的管道上飞奔而过,路上行人神色慌张的纷纷避让。即便如此,也免不了有几家地摊货架被马腿扫到,货物翻了一地。

受到这等无妄之灾的小商贩们,只能自认倒霉,紧闭着双唇没人敢发出一声抱怨的。

一个穿着破旧布衣的粗壮大汉扶起一位正在捡拾散落一地水果的大娘,飞快的帮着她把水果捡了回来,一口唾沫狠狠的唾在了地上:“妈的,仗着有几个钱就这么嚣张,总有天会从马上摔下来摔死!”

“小伙子,别骂了。”卖水果的大娘慌张的拉回了粗壮大汉,捡了几个饱满的水果塞到他手中“那是大通商行的三少爷,马上就要成为老爷啦,我们可得罪不起人家。”

“大通商行”楼阁前,领头一名骑士一拉缰绳,众多马匹都是相继停了下来。领头的赤红大马精壮彪悍,神俊非凡,一根根赤红的鬃毛在奔跑时飘扬如火云,显然是难得的一批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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